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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法院:创新“四化”多元解纷机制强化诉前调解实质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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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9-20 16:43:19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贺州市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聚焦辖区突出矛盾纠纷,统筹社会多元力量,为辖区法院解纷提供规范指引,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1-8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信用卡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五类审案件同比降低17.14%。

诉前调解前置,由试点向全市法院推进。在上年将信用卡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列入诉前调解前置程序试点,每个法院负责1-2类案件的基础上,今年除当事人无法联系、案情重大复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书面拒绝调解等情况外,上述五类案件的诉前调解前置程序由试点法院向全市推进。通过精准调纷、靶向施策,提高了类型化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实现了审判的资源集约化、流程模块化、人员专业化和效果最大化。

凝聚多元力量,构建多元解纷联动机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构建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实行模块管理,整合利用第三方力量破除治理障碍,在纠纷化解、人员配置、调解员培训、普法宣传上形成合力。贺州市法院依托当地党委建立联动机制44项,推动成立行业调解组织46个,吸纳调解员267名并加强培训,还引入专业调解员进驻八步区人民法院和平桂区人民法院,专职开展金融纠纷诉前调解,富川法院邀请特派调解员对诉前案件进行调解。加快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引导基层治理单位入驻平台,拓宽诉前调解渠道及覆盖面,将诉前调解开在人民群众身边,利用基层人员工作经验丰富、熟知当地乡规风俗的优势开展联动调解,随时随地化解纠纷。

强化示范裁判,聚焦类型化案件批量处理立足类型化案件批量处理,聚焦群众高效、便捷、权威解纷的司法要求,坚持集成式解纷、专业化布局、智慧型运转,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推动类型化纠纷快速解决。贺州市法院加强调查研究,破解诸多难题,坚持类案类办,分头“攻山头”,探索可行经验以便复制共享。主动引入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特邀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形成特定解纷流程,建立专业型、规范型、经济型的解纷新路子,构建起类案件源头治理机制,从而依法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通过多起示范性判决,诉前类案类办化解纠纷1700余件。

要素式速调裁审,保障案件优先速审速结法院推行要素式调解模式,实行全程优先。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填写《诉讼要素表》,对无争议要素予以确认,为法官围绕案件要素快速核对事实,锁定争议焦点,进行重点审查做好准备。对调解不成的进行简案快审,交由速裁团队快速审结。对一审裁判后上诉的,都标注“简案”,速裁团队实施要素化审判,保障案件速审速结。审结后,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当天就移交执行部门,执行部门在3日内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发出《预执行通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对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的,执行部门实行类案类执,让胜诉方的权利快速兑现。


 

来源: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广西高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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