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福县人民法院百寿人民法庭法官通过上门调解,成功化解3起家事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于你和妻子的离婚案件,我们想组织你们当面调解……”法庭干警多次致电被告王某,其均拒不到庭。
“我们直接上门看看是什么情况。”主办法官来到王某家,通过其父亲了解到,王某长年不在家,虽然与妻子刘某因生活琐事时有矛盾,但二人的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王某父亲表示愿意做儿子与儿媳的思想工作。后来,经过主办法官和王某父亲的劝说,王某、刘某重归于好。“谢谢法官,我今后一定跟妻子好好经营夫妻感情。”王某感激地说。这桩濒临破裂的婚姻,经过法官耐心“撮合”,得以重回正轨。
小美2岁时,其父母协议离婚,她由母亲黄某携带抚养,父亲陈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600元。后来,陈某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小美起诉维权。百寿法庭受理该案后,组织黄某、陈某到百寿法庭家事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温馨的环境缓解了紧张的气氛,小美拉着许久未见的父亲陈某一起玩耍……“虽然你没有跟小美一起生活,但作为小美的父亲,依法还是要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使之生活有保障,让她感受到父爱。”主办法官劝解陈某。“女儿跟我这么亲近,我很高兴,也愿意支付抚养费。”陈某说道。随后,陈某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并与黄某达成了新的抚养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共同带着孩子离开了法庭。
周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廖某、蒋某就如何分割一处房产发生争议。百寿法庭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经了解得知,廖某、蒋某均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且双方的争议不大,于是邀请村干部和当地有威望的长者上门调解这起纠纷。廖某、蒋某看见法官上门调解,既意外又惊喜,气氛顿时缓和了许多。调解时,法官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考虑双方的利益,提出了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村干部和长者发表了意见,鼓励双方以和为贵。最终,廖某和蒋某各让一步,在大家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