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桂法动态

用执行“力度”捍卫民生“温度”

——广西环江法院以“如我在执”理念加快兑现胜诉权益
分享到:
作者:吴琪 蒙巧娴  发布时间:2024-10-21 16:08:17 打印 字号: | |

“真没想到,我这笔钱终于要回来了!”2024年9月27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人韦某领到94万元案款后,如释重负地说。当天,环江法院集中向18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645.8万元。

图为环江法院2024年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

将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是每一个胜诉当事人的最终期盼,也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直接和关键的一环。近年来,环江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涉民生、涉企、涉金融债权等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重点突破,以“如我在执”理念推进执行案件实质性化解,跑出权益兑现“加速度”。


借贷纠纷一朝解,办好“小案”里的“大民生”

“咚咚咚……”2024年9月12日6时许,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谭某看到门外的执行干警,显得有些惊愕和慌张。

2016年,谭某向朋友借款1.02万元,后因迟迟不还钱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谭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谭某常年在外务工,此前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人找物均以扑空告终。得知谭某返乡的线索后,执行干警早早来到谭某家中,释明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和责任,督促其尽快还款。

“你们找到我也没用,我现在没有能力还钱。”谭某态度消极,拒不还款。执行干警向谭某耐心释法说理、多番督促劝说无果,环江法院经依法审查,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事情在三天后出现了转机。谭某家属得知情况后,主动筹钱代谭某还清了欠款,案件得以履行完毕。环江法院依法解除对谭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你向好友借钱不还,并且逃避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这是违反法律、不守诚信的行为,日后一定要好好改正。”案件办结后,主办法官莫安娜对谭某叮嘱道。

执行无“小案”,案案系民生。近年来,环江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目标,集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行动”“金秋执行行动月”等专项执行行动,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采取查封、扣押、拘传、拘留、失信惩戒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加大财产变现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每一起执行案件背后都是老百姓对兑现胜诉权益的迫切期盼,开展执行工作必须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努力办好每一件‘小案’里的‘大民生’。”莫安娜说。

2024年1-9月,环江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21件,结案1115件,执结率84.41%,执行到位金额6288.87万元。其中执结涉民生案件156件,执行到位金额417.39万元。

 

善意文明纾企困,变执行“两难”为和解“双赢”

申请人某农林经营部是被执行人某热电公司的燃料供应商,双方长期进行燃料买卖交易。2024年3月起,某热电公司因经营困难无法按期支付燃料货款,欠下某农林经营部1000余万元。经多次催促对方结算货款无果,某农林经营部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查控发现,某热电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并且相关不动产已办理抵押,不具备还款条件。在实地走访中,执行干警发现某热电公司还存在欠发工人工资、生产难以维系等问题。但同时,某热电公司前期投入较大,若能恢复稳定生产,即可产生收益,逐渐拥有履行债务的能力。

图为环江法院执行干警向申请人某农林经营部了解燃料买卖合同纠纷案的案件情况

“若是简单采取扣押、查封措施,某热电公司全面停产停工,不仅难以兑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而且某热电公司也将失去‘涅槃重生’的机会。”执行干警何毅说。

一边是胜诉权益未得到及时兑现的申请人,一边是明显缺乏履行还款义务的困境企业,“两难”问题如何破解?

执行干警经综合分析考虑,在征得某农林经营部同意后,决定采取“放水养鱼”的善意文明执行措施,给某热电公司一个“回血”的时间和“造血”的机会。经沟通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热电公司主动履行500万元案款,某农林经营部同意宽限剩余案款的还款时间。

这是环江法院变执行“两难”为和解“双赢”的生动画面,也是环江法院以高质量执行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环江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目标,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入开展“桂在执行·惠企暖企”执行专项行动,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在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采取“放水养鱼、生产自救”等策略,助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主体纾困解难、重焕生机,努力营造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4年1-9月,环江法院共受理涉企案件367件,执行到位金额2380.78万元,其中达成执行和解案件36件,涉及金额5400多万元。

 

跨域协作破困局,终本案件从“无解”到“有解”

2024年4月9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桂黔“陆海新通道”毗邻地区人民法院跨域执行协作协议》(以下简称《执行协作协议》),就两地法院执行案件的事项委托、协作执行、委托执行、交叉执行、信访化解、资源共享等事项达成合作共识。

自《执行协作协议》签订以来,环江法院进一步加强案件办理的实践协作,依托司法协作机制摸排清理被执行人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在黔南州辖区的未执结案件,在跨域执行协作上强实效、强统筹、强优势,拓展协作领域,促进资源共享,形成协作合力。

图为环江法院执行干警采取“活封”方式,查封当事人名下的机械设备

2021年9月,被执行人陈某因拖欠某银行贷款110万元及相应利息被诉至环江法院。在法院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陈某一直未按照协议还款。无奈之下,某银行向法院审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环江法院依法查封了陈某名下的房产,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变卖,但最终流拍。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一直未发现陈某名下有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办理陷入僵局,于2022年7月被终本结案。

考虑到陈某的户籍地位于贵州省荔波县,2024年5月,环江法院依托《执行协作协议》,积极商请荔波县人民法院跨域协同执行,协助调查陈某的财产线索,发现陈某在荔波法院有2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标的额共110万余元。

“陈某申请执行的2件案件均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正在履行过程中。荔波法院表示一旦执行回款,将第一时间协助扣划案款,保障某银行的胜诉权益得以尽快兑现。”执行干警覃志甫表示,目前该案已恢复立案,并重新启动了拍卖程序。

终本案件从“无解”到“有解”,离不开环江法院持续加大“终本出清”工作力度,坚持对执行案件进行合理分类、“一案一策”,正确区分“执行不能”和“执行难”,定期对终本案件进行线上线下财产查控筛选,穷尽财产查控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兑现。2024年1-9月,环江法院成功化解终本积案55件,执行到位金额240.98万元。

 

(作者:吴琪 蒙巧娴)

来源: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广西高院网站管理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