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严惩,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不仅在个案办理中抓末端、治已病,还通过深化延伸审判职能,将司法端口前移,织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
健全审判机制,做好未成年人的“知心人”
法槌声虽落,但对于少年法庭来说,判决并不是案件的终点。
“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如何让每个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者走出阴霾。”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工作负责人黄雅静表示。
在兴宁区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一起强奸案中,被告人黄某强行与覃某发生关系。导致覃某身心遭到巨大创伤,患上抑郁症。
“我们收到案件后马上和被害人进行了沟通,必须得马上心理介入,要不然她以后的生活会很辛苦。”主办法官黄朝晖了解情况后,立即联合心理咨询师对覃某开展心理疏导,经过耐心倾听、疏导、鼓励,覃某逐渐解开心结。
“谢谢你们一次次的心理疏导,谢谢你们一次次的回访……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在更优秀的地方见面。”
案件审结后,主办法官安排心理咨询师梁麦琪跟踪了解覃某的身心状况、家庭关系及教育情况等。
经回访得知,覃某已考上南宁市某职业技术学校,并致信主办法官,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期望。
“收到女孩的信,我们很替她开心,她走出了心理阴影,开始正常的生活。”黄朝晖法官说。
这是兴宁区法院在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运用各项制度措施,充分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缩影。
兴宁区法院为少年审判选配业务能力强、社会阅历丰富、表达能力好、具备社会心理学知识的审判人员,引入心理咨询师、少年司法社工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同时,创新跟踪回访制度,常态化运行“133”工作机制,即确定一支由惜缘工作室、婚调委工作室的心理咨询师担任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回访员回访团队,明确家事案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三类案件的回访重点,建立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回访工作办法、“一表一报告”、案件回访等三项工作制度规范回访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审结后涉案未成年人仍能持续得到关注和保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视家庭教育,扮好未成年人的“贴心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兴宁区法院少年审判法官钱红表示,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尚未发育成熟,自控力差,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其余的扣子也都会扣错。
“虽然你为家庭谋生计,又要独自抚养孩子很不容易,但还是不应该忽视孩子的日常教育。”近日,兴宁区法院向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依法抚养未成年子女。
小王自幼父母离异,由其父亲王某抚养长大,而王某经常忙于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小王,也不了解小王的需求和感受。2021年6月9日,小王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因其系未成年人,不予执行行政拘留。不久小王又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并送至南宁市拘留所执行。小王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后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因再次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兴宁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仅仅送达《家庭教育令》是不够的,如何确保教育令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才是重中之重。”主办法官沈志平考虑王某的具体情况,邀请检察官、心理咨询师共同对王某进行教育。经教育,王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充分认识,并表示今后一定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多关注小王的成长,教育好小王。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兴宁区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创建一支由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4名心理咨询师的专门团队,负责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同时创新家庭教育跟踪回访制度,随案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并且制作家长手册之家庭教育指导篇,内容涵盖《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条内容和相关案例,进一步提升辖区家长教育能力。
打造普法品牌,当好未成年人的“引路人”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模拟法庭正式开始。
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2024年5月27日,兴宁区法院邀请南宁市秀田小学40余名孩子和家长走进法院参加“与法同行 从兴出发”系列普法活动。
活动中,孩子们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法警等角色,通过三场以贩卖毒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为剧本开展的模拟法庭,沉浸式体验法庭审判过程。
“什么是校园欺凌?”
“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
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以问答的方式与孩子们互动并对模拟法庭中存在的犯罪行为进行释法普法,向孩子们普及校园欺凌的含义,并分析校园欺凌的成因、危害后果,告诫孩子们要增强法治观念,加强防范校园欺凌的能力和遇到校园欺凌该如何自救。
“除了模拟法庭,孩子们在这个普法品牌活动中还有其他收获。”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工作负责人黄雅静表示,在“与法同行 从兴出发”系列普法活动中,孩子们还可以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家事少年审判中心、“六专四室”等场所,除了了解法院的基本职能以及相关禁毒法律知识,更是能与司法警察大队的法警们一起参与体能训练互动。
“这已经是今年我们开展的第三场‘与法同行 从兴出发’普法宣传活动了,效果不错,家长和孩子都很满意。” 黄雅静介绍。
兴宁区法院依托校内校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中心,打造“与法同行 从兴出发”系列普法品牌,除了“请进来”,定期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法院开放日,还“走出去”,到大、中、小学校开展青春课堂、法治讲座等活动,同时通过网络直播、普法短视频等生动新颖、贴近年轻人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更多人群筑牢法治意识。
(作者:吴昊 伍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