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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黄海龙出席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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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2-06 09:27:09 打印 字号: | |

广西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

黄海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用心用情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



12月4日,2024年广西“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在南宁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黄海龙出席活动并发言。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权力来自宪法的赋予,职责源于宪法的规定,肩负着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的重大责任。”黄海龙表示,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党委政法委直接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保障宪法实施,始终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把党领导一切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把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落到实处,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为人民司法,用心用情公正高效审理每一起案件,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把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要求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做好年度工作报告,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审判职能履行情况和重大工作部署,认真听取、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要把宪法是最高根本法的地位落到实处,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神圣职责,严格公正司法,守护公平正义,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促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以案释法,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文/魏素娟 图/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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