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国深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全区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部环境建设中的作用,持续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严格依法保护不动产产权是加强司法保护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全区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不动产纠纷案件(数据详见附件),引导规范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为保护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附件中,不动产物权纠纷包含不动产登记纠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地役权纠纷、抵押权纠纷等5个三级案由;不动产合同纠纷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等3个三级案由。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