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当地政府重点引进的花岗岩石材开采及加工企业,因股东内部矛盾激化,不仅深陷数千万标的的虚假诉讼泥潭,更导致全面停工停产,引发讨薪、违约等11起连环诉讼,标的额高达1.79亿元,企业濒临倒闭。近日,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没有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探索出“准、调、联”三字诀工作法,成功帮助钟山县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公司)走出困境、重获新生,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救活一企”的良好效果。
“准”字当头,亮剑虚假诉讼净生态
2024年4月,建材公司原股东卓某诉请公司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等4000万余元。诉讼中,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廖某对诉请照单全收,并希望分期偿还。
“原被告双方如此‘默契’,有可能损害了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事有反常。”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异样,依职权追加另两名股东为第三人,并充分释明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
随着审理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卓某与廖某系表亲,两人因与其他股东产生矛盾,廖某竟在明知公章未遗失的情况下,于2023年8月登报声明公章遗失并申请补办新章。此后又继续使用原公章。2024年3月,两人被股东会罢免职务后,为抽回出资,按转账时间“倒签”52份借款合同。廖某使用已被缴销的新公章应诉,承认卓某的全部诉请。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虚构事实、恶意串通”,意图绕过公司及其他股东将转账转化为个人债权,属妨害司法秩序之举,对庭后卓某的撤诉申请不予准许,并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法院又依法对卓某、廖某各罚款8万元。
与此同时,在李某、薛某等人诉股东卓某及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中,法院查明李某、薛某等人明知卓某私自用章仍接受,不构成善意取得,卓某无权代表公司出具相关确认文件,遂判卓某个人偿还2100余万元及利息,公司免责。此举为企业规范用章立明了规矩,为公司债务厘清了界限。
上述两案,从精准识破“默契”双簧,到准确剥离虚假债务,彰显了法院有力净化诉讼生态、依法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坚定立场。
“调”字贯穿,全链条化解纠纷疏堵点
虚假诉讼之局虽破,但停工引发的“蝴蝶效应”让企业百病丛生。工人集体讨薪、供货方追讨货款、买受方要求赔偿……多起案件集中涌入,多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公司数千万财产被查封冻结,本就脆弱的经营环境雪上加霜。
“如果机械办案,只能是将企业推向深渊,只有‘放水养鱼’让企业先活下来,各方利益的‘基本盘’才能保住。”钟山县法院副院长莫满喜说。
为此,法院确立了“以调解促复工、以复工促清偿”的总体思路,坚持“一揽子”调解,组织股东、工人、供货方、买受方等多方主体进行多轮协商。
最终,一套兼顾各方利益的调解方案落地:引入第三方投资并由股东按比例追加资金解决复工启动资金;优先支付拖欠工人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对供货方及买受方债权制定分期履行计划;严格厘清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界限。一揽子方案,彻底化解了因停工衍生的全部纠纷,为企业复工扫清了障碍。
“联”字破局,府院协同联动促向新
案件调解成功仅是第一步,导致企业瘫痪的“病根”实为“内忧外患”交织。内有股东长期对立、互不信任,外有审批卡脖、要素受限,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显然难以破局。
针对内部治理危机,钟山县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将化解股东矛盾作为重中之重,联合政府部门多次组织股东沟通协商,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算清“斗则两败、合则两利”的经济账,引导各方回归理性、共谋发展。在府院同向发力下,原本严重对立的股东逐步重塑合作共识,公司顺利完成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的平稳更替,重新建立起规范的印章管理与财务审批制度。治理架构的重构,不仅优化了公司内部生态,更为企业长远发展固本培元。
企业欲复产,审批、用地、用工等现实阻碍错综复杂。钟山县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与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将企业在审批及要素保障等方面的堵点难点精准摸排、合力打通。在多方共同赋能下,建材公司迅速补齐复产所需的外部条件,经营环境全面向好。
破虚假诉讼之局、融多重纠纷之冰、聚府院助企之能——随着这“三管齐下”深入推进,建材公司内部矛盾有效化解,系列纠纷全数妥善化解。2025年初,公司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026年初,公司更是新增生产线,产能进一步扩大。从停工停产到机器轰鸣,从深陷诉讼泥潭到增资扩产,钟山县法院打出护企纾困“组合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写下了生动注脚。
“救活一家企业只是起点,助企纾困必须久久为功。”钟山县法院院长龚建表示,“我们将把善意文明司法理念融入‘当下救’与‘长久立’的结合文章中,既解企业燃眉之急,更筑法治久安之基,让法治成为企业行稳致远的最强底气。”
(韦秀萍 林岸青)


